原标题:奋力绘就民族团结进步美丽新画卷——怒江州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为己任,同心同向,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始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谱写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怒江民族团结新篇章。
十年来,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成立了州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先后召开了州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州宗教工作会议,常态化召开领导小组会、推进会、座谈会等,高位推动、密集部署。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的实施意见》《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怒江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怒江州建立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月度任务清单工作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州综合考评和各级领导班子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纳入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专题视察调研内容,从法治保障和政治协商等方面予以支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自治条例。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十年来,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牢固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感恩共产党、感恩总书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升国旗、唱国歌”等主题教育,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人心。
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聚焦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持续深化“语润怒江”推普品牌,不断巩固提升“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成果,持续破除各民族之间语言交流障碍。
抓实文化认同。始终把文化认同作为最深层次的认同,以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载体,以“百姓大舞台”“三下乡”等活动为平台,引导各族群众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四种关系”,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资金2298万元,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与“百名人才”培养工程等文化项目128个,打造了4部民族舞台艺术剧目、《多彩怒江》《怒江决战脱贫攻坚纪录片》等文化精品,摆时、红歌、优叶、唢呐演奏、搓磋舞等历久弥新、扣人心弦。改造提升了独龙族、怒族、普米族3个人口较少民族博物馆。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截至目前,全州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68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34人。
十年来,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局面更加巩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始终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怒江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凝心聚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终结,独龙族、怒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兑现了“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实现了脱贫攻坚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双融合、双推进、双达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实施了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重点对“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产业扶持,累计投入资金4.42亿元,建设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4个、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256个、示范社区8个,有力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示范乡(镇)和示范村产业特色优势逐步显现。实施了两轮“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累计投入资金71亿元,覆盖沿边18个乡(镇)、140个行政村,着力提升沿边地区城镇化水平,各族群众守土固边的责任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显著增强。实施了两轮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沿边群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共投入资金1052万元,为67个人口较少民族行政村、56个沿边行政村群众提供购买保险服务,精准保障脱贫成效,严防因灾致贫返贫。2021年起,全面实施79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力求让沿边行政村都建设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十年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
全面搭建各方平台。深入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通过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阔时”节、州庆等节庆日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方式,以群众看得见、能互动、有共鸣的方式深化全州各族群众日常交往交流交融,把各民族的共同节日打造成充分展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魅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四个与共”、增进“五个认同”的节庆品牌,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载体。
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与昆明、普洱、德宏、临沧建立5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融荣与共实践中心”,多渠道推进怒江州示范创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有3个模范集体和6名模范个人被国务院表彰,8个模范集体和14名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40个先进集体和109名先进个人受到州政府表彰。成功创建6个国家级、193个省级、481个州级、9552个县(市)级示范单位(家庭),3个基地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逐步推动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覆盖全州的创建格局。
着力推动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以全州6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0.2万搬迁群众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突出共建共享、讲好团结故事、抓实产业就业、完善服务体系,深化居住、教育、生产、经济、文化五个方面的嵌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州7个社区(含2个安置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31个社区(含22个安置社区、安置点)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与保山、大理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实现“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协作目标,达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十年来,全州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更加有效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怒江州先后修订完善多部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有效保障怒江州民族区域自治、资源开发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建立五级宗教管理工作“网络”,配齐255个村委会、42个社区宗教干事。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平安建设,牢牢把握党在民族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全州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
十年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越铸越牢
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在全州事业人员初聘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员培训班、基层宗教干事专题培训班等50期培训中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累计培训3.2万余人次;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课程,印发《怒江州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学校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开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互联网 民族团结进步”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全方位运用各种传播平台,在怒江大峡谷网先后开设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在云南日报客户端开设“民族团结进步看怒江”专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看怒江”全媒体报道,各级媒体平台上推出怒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新闻报道2000余条,阅读量达800余万人次。制作专题片《民族团结之花常盛常开》、编印《民族画报——怒江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刊》;成功举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展”(北京、怒江)。全州四县(市)在街区、广场、走廊和边境口岸、边境通道、国门等地方,设置了700余个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征、彰显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的标识。
怒江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深化全州各族群众“两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思想共识,共同建设好家乡、守护好边疆,奋力推动怒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怒江贡献。
(图、文由州民族宗教委提供)